税务总局最近经常提的“黑名单”你都懂吗?
 2017年06月16日 26266  税务报到

国家税务总局近期披露,今年一季度,税务总局新公布税收违法案件795件。其中偷税案件245件,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、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案件502件,虚开普通发票案件15件,逃避追缴欠税案件4件,骗取出口退税案件13件,其他类型案件16件。

在2017年这个“大数据治税”以及国家税务总局“联合治税”的大环境下,企业面临的挑战是空前的,如果企业和个人上了税收黑名单,将受到多部门的18项联合惩戒,你知道什么是税收黑名单吗?什么情况下会计人会上榜?怎样做才尽可能不被连累?

什么是税收黑名单,如何公布?

税收违法黑名单是纳税人实施部分税收违法行为后,税务机关将以黑名单的形式予以公布并与发改委、工商、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实施惩戒。

税收违法黑名单按季度公布,由各级税务机关在每季度结束后30日内公布,可在各级税务机关官方网站查询。案件信息的公布期限为2年,案件自公布之日起满2年的,从公布栏中撤出,但税务机关在后台要予以保留。

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的内容包括两方面内容:

一是案件当事人的基本信息。对于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公布其名称、组织机构代码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、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人员的姓名、性别及身份证号码(隐去部分数字);对于当事人是自然人的,公布其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码(隐去部分数字)。

二是案件的主要违法事实、相关法律依据、处理处罚情况和是否移送司法机关等信息。

什么情况会上税收“黑名单”呢?

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(试行)》的公告》(2016年第26号)将“黑名单”标准明确如下:

违法类别

案件公布标准

1.偷税(逃避缴纳税款)

查补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,且任一年度查补税额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%以上

2.欠缴应纳税款,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

欠缴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

3.骗取出口退税

无数额限制

4.抗税

无数额限制

5.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、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

无数额限制

6.虚开普通发票

虚开100份或者金额40万元以上的

7.私自印制、伪造、变造发票,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,伪造发票监制章的

无数额限制

8.其他

虽未达到上述标准,但违法情节严重、有较大社会影响的。

企业上了税收“黑名单“,会计也被连累

企业上了税收“黑名单”,很多会计人员被连累,好事没会计,背锅的事总是少不了,宝宝心里苦啊,会计上“黑名单”的原因很多,但主要归类包括:

第一类:担任过企业会计。代理记账的企业终止代理后,未到税局办理会计人员变更,企业之后违背征管法上了黑名单,连带会计上黑名单。

第二类:未担任过企业会计。但帮企业办理过税务事项,比如买过一次发票,申请过一般纳税人,办理过税务报道等,留下了会计人员信息,企业之后违背征管法上了黑名单,连带会计上黑名单。

第三类:完全陌生的企业。会计对这个企业完全陌生,从未办理过任何业务,但税局系统里财务人员信息是会计的。这家企业违背征管法上了黑名单,连带会计上黑名单;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?因为以前办理税务报道,企业只需自己填写会计人员姓名,电话号码,身份证号码,就可以在税局系统里留下该会计的信息,税局没有去核实过。

上述三种情况,从业多年的老会计、在代理记账公司工作的会计很容易遇到。一旦上了国税系统的黑名单,就被税局拒绝办税,无法开展会计工作。

如果“不小心”上榜,撤销容易吗

根据税局政策要求,非正常企业修改财务人员,必须先接受罚款补缴税款,解除非正常才能变更。并且变更财务人员时需要提供公司公章、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原件和新会计人员身份证、从业资格证。

对于失信企业,能主动配合会计办理税务征纳事项吗?大家都知道,我们国家的征信环境非常恶劣,现实状况是,上了黑名单的法人代表,有的已消失不见无法联系,有的找得到人却不愿去接受处罚和交税。能配合税务机关处理的少之又少,会计单方面想解除黑名单遥遥无期。

有的会计说,那我不干了总可以吧?那么会计离职时能变更财务人员吗?答案也是必须要企业配合才行。根据政策,变更财务人员需要提供公司公章、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原件和新会计人员身份证、从业资格证。老板的证照资料未经同意会计无权调用,老板招不招聘会计人员、新会计愿不愿意实名办税,都是老会计无法掌控的。

现实的尴尬情况是:会计一年多联系不到老板了,工资没发,费用没领,却不敢停止办税,因为一停,会计自己就上黑名单了。

会计怎样做,才能远离“黑名单”风险?

1)拒绝做假账、偷税逃税企业,尽量去正规企业

如果一个单位因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被追究责任时,单位负责人跟财务负责人都推脱不了关系。企业带来巨大的税务风险的同时,也让会计人员登上了“黑名单”,完全无法执业,后果不堪设想。更严重的,涉及刑事案件,会计坐牢的也大有人在。

自2016年1月1日起,按照新的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》,原始凭证、记账凭证的保存期限由15年变为30年,总账、明细账的保存期限由15年变为30年。

30年,基本贯穿财务人的整个职业生涯,是财务人每一步的脚印。

2)个人的证件不要随意外借

经常有会计朋友问小编,她的朋友开了个公司想借“会计证”“身份证”用一下,到底要不要借?小编觉得,能不借就尽量不借,不是说没有人情味,可是如果一旦被牵连,连朋友都没得做了。

大家都知道,现在已经是税收实名制,会计人的姓名、身份证件、手机号码、人像信息都会被记录在案。企业合法经营还好,一旦有违法行为上了“黑名单”,想撤下来就相当困难,具体看前面的介绍。

3)会计证书不要随便挂靠,以免因小失大

有的会计人觉得工资太低了,想通过证书挂靠额外增加一点收入。小编要提醒的是,挂靠证书都是有风险的,而且本来挂靠就是国家不允许的,换个说法就是不合法,不受保护的。挂靠在别人的地盘,不需要干活还可以拿钱,本身就是违背自然规律的事情。

打个比方,如果你的注会证书挂靠了,事务所用你的资质做审计工作,签的是你的名字,你知道他们做的事合法还是不合法?如果是违法的事,你能脱得了干系?为了这点小钱真的值得吗?准备挂靠的会计人要三思啊。

4)做会计兼职一定要明白里面的风险

很多会计都有从事兼职的经历,比如帮很多家企业记账,会计证暂停考试后,兼职会计越来越火爆,这里面蕴藏着巨大的风险。

兼职会计一般利用休息时间帮企业记账,多数兼职会计一天或几天便做一个月甚至几个月、一年的账,导致企业当期的生产经营情况无法准确、及时反映。企业申报纳税时只能采取预缴或估算当期销售额和盈利情况,致使应缴税款难以及时足额申报入库。兼职会计通常仅依据企业老板提供的凭证做账,对企业的经营情况知之甚少,有的甚至按企业老板意图做假账,帮企业逃税。

5)会计离职后,要及时办理财务人员信息变更

目前,税务系统里法人、财务、股东的信息正在逐步和公安、工商、银行、劳动等部门联网,如果被列入黑名单,社保、医保、出入境、贷款等很多方面都会受到影响。财务人要注意,在与前公司进行离职交接时,一定要确认自己是否为公司财务负责人,如果是,务必去税务局进行财务负责人变更,否则将影响到下一家单位的纳税信用等级!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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